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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30 访问数量:

各有关学院、各相关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

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2〕122号)规定,学校将组织对29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进行中期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项目情况;成果获奖情况;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论文及其被检索收录情况;形成有关知识产权情况;科研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团队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团队成员学术职务及学术影响的变化情况;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等等。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创新团队中期考核表填表要求

1.各申报团队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表中所有填写的数据内容,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检查表》中论文,专著,项目,获奖均按其重要性递减顺序填写。

3.《检查表》最后装订请用A4纸复制(复印),保持原格式不变,或用A4×2规格,双面印刷,中缝装订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他封面。

4.如果团队组成人员发生变化,由团队负责人出具书面说明。

二、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各学院将《检查表》原件(《检查表》列出的科研成果,由学院分别查实并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于2015年1月9日下午五点前报送到研究生处315室(日照校区报研究生处日照校区办公室:会馆2号楼2309房间)。《检查表》电子版,以科研创新团队名称命名发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

联系人:臧付伟。

联系电话:445 6014。

三、学校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会通知到各学院及相关团队负责人。

附件:

1.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统计表;

2.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表;

3.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研究生处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