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鲁教研字[2013]3号)相关要求,现将“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中期评估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中期评估表》、《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中期评估量化表》,并于11月21日前将电子稿发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省级重点学科名称,联系人:臧付伟,联系电话:0537-445 6014。
2、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评估表》和《量化表》中的内容准备好汇报提纲(PPT)和相关支撑材料,11月23日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每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学科进行检查,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中期评估的通知》
2.《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中期评估表》
3.《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中期评估量化表》
研究生处
20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