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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1 访问数量: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5]8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1.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明确。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学位论文内容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获得国家专利,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均为“优秀”。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相关成果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或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成绩均为“优秀”。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的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比例:优秀博士不超过论文4篇,优秀硕士论文评选数量不超过当年度硕士学位获得者总人数的5%(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4)。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自愿申请,指导教师同意,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学院按学校分配名额将初评优秀者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汇总,并交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会议评审、确定。

五、材料报送

(一)博士学位论文

《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及其附件一式2份。

(二)硕士学位论文

《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及其附件一式2份。

(三)涉密论文不得申报。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论文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2.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此次申请作废。

3. 各单位需提交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汇总表,如推荐项目超过1项,请进行排序。

六、有关要求

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周密组织、广泛宣传,按照申报条件推荐优秀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评。

2. 硕士学位论文:按分配名额择优进行推荐;博士学位论文:每个培养单位择优推荐1项。

3.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6月19日下午5:00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楼315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并将《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逾期不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4. 《推荐表》填写时,字号和字体使用原表中的格式,请勿修改;《推荐表》的页边距等页面设置使用原表设置,请勿更改。 

联系人:臧付伟,电话:0537-445 6014。

附件:

1. 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 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 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4. 曲阜师范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汇总表;

  5. 各单位优秀硕士论文分配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