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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7-09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8年6月,国务院学位办下发了《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通知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位点自评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的合格评估有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我校参评学位授权点名单

   2017年,教育部组织了学位授权审核,我校有部分二级学科授权点升级为一级学科授权点,此外,我校动态调整撤销了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因此,我校此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共涉及到26个学位授权点。

序号

代码

名称

级别

类别

1

030201

政治学理论    

硕二

学术学位

2

030204

中共党史

硕二

学术学位

3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硕一

学术学位

4

0401

教育学

硕一

学术学位

5

0402

心理学

硕一

学术学位

6

0403

体育学

硕一

学术学位

7

0451

教育

硕士

专业学位

8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博一

学术学位

9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硕一

学术学位

10

0602

中国史

博一

学术学位

11

0701

数学

博一

学术学位

12

0702

物理学

博一

学术学位

13

0703

化学

硕一

学术学位

14

0705

地理学

硕一

学术学位

15

0710

生物学

硕一

学术学位

16

0713

生态学

硕一

学术学位

17

0714

统计学

博一

学术学位

18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硕二

学术学位

19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硕一

学术学位

20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一

学术学位

21

0835

软件工程

硕一

学术学位

22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硕二

学术学位

23

120501

图书馆学

硕二

学术学位

24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硕一

学术学位

25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硕一

学术学位

26

1304

美术学

硕一

学术学位

   二、材料填报要求

   1. 各学位授权单位需填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填写。

   2. 学位授予单位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件3、4,以下简称信息表),该表内容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经参加专项评估,在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学位点也要提交信息表。

   3. 除以上两个材料外,合格评估还要求通过“质量信息平台”上传各学位点培养方案。

   三、 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研究生处网站下发的《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召开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http://yjs.qfnu.edu.cn/info/1027/6883.htm)和《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学位点合格评估的补充说明》(http://yjs.qfnu.edu.cn/info/1027/6898.htm)认真论证、合理安排,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务必于9月7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需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楼315室,日照校区2309办公室。同时发送《总结报告》、《信息表》和《培养方案》电子版,电子材料打包以学位点名称命名。过期不交者将按主动撤销学位点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 人:臧付伟

  联系电话:0537-445 6014

  电子邮箱:qushidaxueweiban@163.com

  附件1:《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附件3-4:《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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