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配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的实施,做好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论文评审等有关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3号)(附件1)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为我校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和目前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兼职(行业、思政)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已调离且不再指导我校研究生的导师不在统计范围之内。专家库报送工作包括五部分:一是报送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报送具有交叉研究经验又有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专家,以及交叉关联学科信息;三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专家);四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五是清退存在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为方便各培养单位开展工作,学校将去年上报系统的历史数据发送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填报。
2.请各培养单位结合本次报送汇总表的新要求,及时更新维护表格中的具体数据,信息维护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数据表较去年有改变,请补充所有人员相关信息。黄色的为必填项,橙色的根据填写提示按实际情况填写,灰色为选填项。
3.去年数据中导师信息需要保留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更新;需要删除的请在表格首列标明“删除”字样以及删除原因,勿直接删除;需要新增的,增加在去年数据后并在表格首列标注“新增”字样。
4.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专家库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10:00前将本单位专家信息汇总表(excel版)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附件6 pdf版)发送至qfnuxwb@126.com。
联系人:黄美玲 0537-4456186;
唐海峰 0537-4455522。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3:专家信息汇总表(注:此表仅供参考,无须填写。需在去年上报的表格基础上修改,已发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
附件4: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5:数据库数据字典-2025
附件6:2025年度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质量承诺书
研究生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