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增选的条件
导师的增选工作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和考核办法>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19]17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
二、注意事项
1. 增选范围:我校所有符合条件在职教师和部分优秀校外人员。
2.《通知》中规定的57岁学术型导师是指1962年8月31日,45岁是指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3. 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时限“近五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 申请博士生导师的需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申请硕士生导师的需填写《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在两个专业申请导师的,必须符合兼任条件并需分别填写《评审表》或《简况表》,且要在汇总表的备注栏注明本人的第一指导专业。
5. 申请增选硕士生导师人员,将填好的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交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6. 校外人员申请我校硕士生导师,按照《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
7. 硕士生导师增选工作,将以学院为主导进行,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参加增选,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着评审条件进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版《简况表》(一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选票》(汇总版)和《汇总表》提交校学位办公室。硕士生导师增选中所提交的科研佐证材料等材料由学院留存,以备查阅。
8. 如博士生导师申请人符合《通知》中“在某一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请在评审表中进行标注并在评审表进行填写。
9. 申请增选博士生导师的《评审表》《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选票》(汇总版)、佐证材料等所有材料直接提交校学位办公室。
三、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主要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包括:
①代表性学术论文须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复印件等;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如无法提供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可提交论文全文、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被索引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②学术专著,须提供著作封面、序或前言、目录、版权页复印件;
③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批准通知和计划任务书的复印件;
④科研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⑤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⑥学生获奖,须提供学生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评审表》《简况表》只填写《通知》规定的符合要求的论著、科研项目、获奖及其他材料;填写材料的真实性,由学院负责审核、确认;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解释、说明。
《评审表》《简况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需提交电子版。
(2)材料装订要求如下:
①《评审表》(一式五份);《简况表》(一式二份),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规定填写、打印(复印),左侧装订。
②佐证材料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专利、指导学生获奖的顺序编页,正反面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并加封面和目录。封面要注明“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材料”、姓名、所属学院、从事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目录中要标明各项内容的页码。
四、增选程序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撤销申请人资格。
2.学校将聘请有关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核;博导材料请校外专家评审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3.校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公示后学校发文正式聘任。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1.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制定本单位导师增选和考核的具体规定和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准时提交有关材料。
2. 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条件进行审核,并填写《导师条件审核表》,凡是不符合条件的材料,研究生处一律不接收。
3. 提交时间: 博士生导师材料:4月24日(周三)17:00点前;
硕士生导师材料:4月30日(周二)17:00点前。
4.提交地点:曲阜校区:行政楼315;日照校区:会馆2309。
5.电子邮箱:qushidaxueweiban@163.com(曲阜校区)
rzxqyjs@163.com(日照校区)。
6. 联系电话:445 6014(曲阜校区)、3980075(日照校区)。
7. 联 系 人:臧付伟(曲阜校区)、徐璐(日照校区)。
导师增选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