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指导教师(下简称研究生导师)规范工作程序、了解相关制度要求、提高指导能力、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
一、培训安排
培训采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专业培训和学校进行师德师风培训和导师权利义务解读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培养单位专业培训
1.培训时间
7月13-17日,具体培训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报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
2.培训对象
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导师。
3.培训内容
(1)全体导师培训
包含但不限于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章制度、培养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本学科优秀导师介绍指导经验。跨培养单位招生的导师,要参加相关学科的培训,各相关学院也要加强对这些导师的培训与管理,保证他们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等符合学科专业的要求。鉴于近年来上级学位论文抽检发现的问题大都集中在教育硕士、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因此,凡是教育硕士和课程与教学论招生的单位,都要特别安排相关导师的专业培训,培训内容要涉及本单位所在的专业方向的研究生的学术、实践能力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选题、创作的基本规范等内容,同时也要聘请相关优秀导师介绍指导经验。
4.培训方式
培训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前提下,倡导线下培训。
(二)学校培训
1.培训时间
2020年9月上旬。
2.培训对象
2020年新增选导师,教育硕士导师、课程与教学论导师。
3.培训内容
(1)全体导师培训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解读;专家作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报告。
(2)教育硕士导师培训
学校学位管理工作人员或教指委专家做教育硕士政策性文件解读;聘请优秀教育硕士导师分享指导经验。
4.培训方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前提下,采取线下培训。
二、材料提交
(一)培养单位培训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7月10日前,提交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方案;7月20日前,提交培训总结(1500字以内)并提供培训过程图片。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盖章)。
(二)学校培训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8月底(具体时间根据培训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前报送本单位参加培训导师人员名单,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假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导师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导师参加学校集中培训。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导师培训,切实解决本学科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决杜绝学术不端问题的出现;加强导师责任感,贯彻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落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发挥研究生导师“导思想、导人生、导学习、导科研、导生活”的主体作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研究生导师增选考核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3.为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为每个培养单位资助不高于2000元的培训费,根据《关于印发<劳务酬金发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16]55号)要求,由各单位将报告专家信息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按学校酬金发放程序发放给报告专家。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导师较少的学院可以以学科为单位联合开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臧付伟,谢洪文
联系电话:0537-4456014(曲阜);0633-3980075(日照)。
工作邮箱:qushidaxueweiban@163.com
提交地点:
曲阜校区:行政楼1号楼315;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
研究生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