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消除新冠疫情导致职称评定结果晚出而致部分教师无法正常参加2020年上半年的导师遴选的不良影响,根据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批准,决定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和考核办法>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19]17号)开展2020年度第二次研究生导师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选范围
我校所有符合条件在职教师和部分优秀校外人员。因上级部门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请各单位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专业学位硕士生、博士生导师。
二、注意事项
1.文件中规定的“57周岁”是指1963年8月31日,“45周岁”是指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2.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时限“近五年”为2015年1月1日至今。
3.申请博士生导师的需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申请硕士生导师的需填写《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在两个专业申请导师的,必须符合兼任条件并需分别填写《评审表》或《简况表》,且要在汇总表的备注栏注明本人的第一指导专业。
4.校外人员申请我校导师,按照《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
5.校内已聘为导师、如需转聘到其他学科,或者已在校外获得导师资格、实际指导过研究生且申请转任我校导师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申请者需填写《评审表》或者《简况表》,在《汇总表》中需注明“转学科/已在校外获得导师资格”字样,不需提供科研佐证材料。
6.申请增选导师人员,将填好的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按照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的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及时提交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
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统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导师条件审核表》。
三、材料提交
(一)纸质材料
硕士生导师《简况表》《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和博士生导师《评审表》《博士生导师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指导教师选票(汇总版)》《导师条件审核表》一式一份。
(二)电子材料
硕士生导师《简况表》《硕士生导师汇总表》和博士生导师《评审表》《博士生导师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指导教师选票(汇总版)》《导师条件审核表》以及博士生导师科研佐证材料。
(三)佐证材料要求
1.主要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包括:
①代表性学术论文须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等;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如无法提供期刊的封面和目录,可提交论文全文、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被索引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本人非第一作者的论文作为遴选科研条件的论文,第一作者为本人指导的学生,论文须学生在学期间完成并发表;
②学术专著,须提供著作封面、序或前言、目录、版权页;
③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批准通知和计划任务书;
④科研奖励,须提供获奖证书;
⑤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
⑥指导的学生获奖,须提供学生获奖证书。
2.佐证材料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专利、指导学生获奖的顺序编页,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xxx博士生导师增选科研佐证材料”命名。
四、工作程序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形成增选考核意见,在本单位公示后,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以学院为单位交校学位办公室。相关电子材料以“XX单位研究生导师增选材料”命名,发送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经校学位办公室复核无误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学校予以公示并发文聘任。
2.提交时间:10月16日(周五)17:00点前。
3.提交地点:曲阜校区:行政楼315;日照校区:会馆2309。
4.联系 人:臧付伟,电话:445 6014
特别提醒:博士生导师需提交科研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备同行专家评审使用,硕士生导师科研佐证材料电子版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科研佐证材料不需提交纸质版。
导师增选材料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