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应上级部门对科研经费的审计要求,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和理工类学术型推免硕士生的科研补助,将由其导师按月以劳务费的形式进行拨付,学校根据导师拨付的情况进行1:1匹配。现对2018级、2019级科研补助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同时拨付2020级科研补助。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导师认真填写《2018级、2019级博士补助收支情况表》《2018级、2019级推免(理工科)科研补助收支情况表》和《2020级博士补助确认表》《2020级推免(理工科)科研补助确认表》,并严格按标准进行发放,学校将会于每年年末核实导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科研补助发放情况,对弄虚作假导师将进行严肃处理,并收回其学生的学校补贴。
请各单位将填写好的上述表格(按导师分别打印,培养单位统一提交)2020年12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交至研究生处(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315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电子表格请发至qushidaxueweiban@163.com。
注:1.根据最新文件规定,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科研补助按46个月发放,理工科导师每月出资500元,人文社科导师每月出资300-500元。理工类推免学术型研究生补助每生按34个月发放,每月导师出资200元。
2.按财务处最新解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二条,发给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学生的劳务报酬,可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缴税款,即每月5000以内可以免税。
联系人:臧付伟,电话:0537-445 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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