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位管理 > 导师工作

关于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7 访问数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4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部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1.本次博士生采集对象范围:202191日至2022831日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须包含2022级新生)。

2.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对象范围:202191日至20228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应与本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3. 统计时点(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2022年的91日。

4. 统计时期(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2021年的91日至2022年的831日。

二、填报要求

根据《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详见附件 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pdf)对博士生导师的信息数据进行填报。在填报时,请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进行表格填报(通过附件中的“博导导入模板 博导导入模板 .rar”填报)。

2.压缩包中EXCEL基表_教博基1001-”基表_教博基1002-”基表_教博基1003-”为必填表,其他表格为选填表。

3. 注意事项:因学校最终通过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上报,表格中字段填报格式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为避免上报出错,请切勿更改或删除EXCEL表格的数据列及字段格式,部分单元格需按下拉框选择内容(如“国家”、 “证件类型”等,如无下拉框显示则可能是打开EXCEL的软件版本问题),其他单元格需手动输入的必需按码表填写,务必逐个对照附件中“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规范填报

4.所填报的信息须符合采集项说明中对时点时期的规定,不要填报超出统计范围的信息内容。

5. “导师唯一识别码”、“导师工号”:填写工号即可,(若外聘博士导师无工号,可由填表单位自行编号);“学生学号”:填写学号即可,汇总上传时再统一处理。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及时通知、督促导师完成填报,并及时做好汇总工作(将个人填报的表汇总到每个EXCEL表总表)。汇总好的填报表格打包(命名为“学院+导师信息填报汇总”)于922日前发送至yanzhaobanxw@163.com

四、其他

1.导师信息的相关数据将作为教育部博士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各培养单位和导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严格把关,杜绝虚假、错误信息和漏填漏报。

2.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处,联系人:张冠雄,电话:0537-44560181号行政楼315室。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