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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届申请学位研究生学校盲审人员及提交评审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5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1、我校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全部由学校统一送审。其他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的名单见附件,名单以外的由院所送审。送审要求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学位论文评议书》从研究生处主页下载。各单位要在5月13号前完成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学位论文评议书》先在院所留存,上报毕业材料时一起上交。

2、论文提交时间:4月8日8:30--11:30,下午14:30--17:30。过期不交,视为放弃申请,推迟其学位授予。

3、各单位在提交论文时,同时交论文评审费:博士350元/篇、硕士180元/篇。即:被抽审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生(含农村教育硕士)、在职教育硕士及所有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每人次360元;博士生每人次1050元。各单位收齐后统一到建设银行办理定活两便存单交研究生处,存单不设密码。未被抽查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在职教育硕士的评审费收齐后,由各院所处理。

4、所有评审学位论文研究生(含未被抽查的)的指导教师(含未被抽查的)和研究生都要填写导师和研究生承诺书(见附件),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交研究生处。未填写承诺书的视为放弃学位论文送审。

5、须二次检测的人员,如果二次检测不合格,自动取消论文送审资格,无须提交论文。

6、其他未尽事宜,见关于2014届申请学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的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