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在评审过程中的客观、公正性,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在各培养单位送审论文时做如下要求:
1、同一研究生的两份论文不得送至同一单位进行评审;
2、所送单位为高等院校或有招收研究生的科研院所,不能在本校内送审;
3、所送单位具有与本专业(领域)相同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4、所送单位评审人应具有本专业(领域)高级技术职称。
学院(研究所)送审论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旦被发现,论文送审成绩或答辩成绩均按无效处理,学院(研究所)不得向学校推荐论文作者的学位(毕业)申请。
《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由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各培养单位也可下载打印,但须保持原有格式。
研究生处
201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