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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16年以来,省教育厅启动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建设了一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根据省厅工作安排,现就有关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一)2016年以来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课程、案例库、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2019年立项的不参与此次结题)。

(二)2016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与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统称为“教研项目”)。

二、结题办法

项目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学校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附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等形式结题,填写《案例说明书》(附件1),并简要说明主要内容入选全国性案例库的(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研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学校组织5人以上校内外专家进行评议,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

(三)材料要求

1.申报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以下称《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以下称《结题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和学院结题工作报告(学院对结题材料审核和评价情况)的电子版材料,其中项目申请书需提供申报原件PDF版(2018年以来的申报项目可登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http://yjs.sdei.edu.cn:8317/下载2016、2017年的申请书之前均已返还给主持人),结题报告书(5份)和结题工作报告还需提交纸质版。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

项目申请书,按照“10446+曲阜师范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报告书,按照“10446+曲阜师范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汇总表,按照“10446+学院名称+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支撑材料按照“10446+曲阜师范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按照“10446+曲阜师范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工作报告按照“10446+学院名称+结题工作报告”方式进行命名。

3.申请结题人员,提交结题材料之外,还得准备评优材料,相关材料应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成果,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以下形式:

课程成果可以提供课程PPT、课程讲义或课程视频等,并附上课程大纲;案例库成果可以提供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并填写《案例说明书》;教研项目成果可以提供论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录和摘要或者研究报告等。成果放到一个文件夹中,按照“10446+曲阜师范大学+立项编号+主持人姓名+评优材料”方式进行命名。

4.申报结题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电子版材料放在文件夹“结题材料”,准备评优的材料放到文件夹“评优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

5.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9点,电子版发送到qfnupy@126.com,纸质版交曲阜校区行政办公1号楼311房间或日照校区会馆2309房间。

、工作要求

(一)学院和项目主持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

(二)所有项目原则上都应按照申报计划按期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三)学校从结题项目推荐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习和推广

(四)教育厅将对结题项目进行检查,存在不合格的,省教育厅将予以通报,学校将对相关学院和主持人进行问责。

(五)对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研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辛文;电话:0537-4455522;电子邮箱:qfnupy@126.com

 

附件:1.案例说明书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15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