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鼓励和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教研发〔2020〕1号)和《山东省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鲁教研字〔2022〕2号)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十佳导师
(一)项目及数量
1.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分为需要参与评选的和可直接认定的两类。需要参与评选的校级优秀导师49名,各单位名额分配(附件1)。可直接认定的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为获得2022年山东省优秀博士论文、优秀硕士论文、研究生优秀科研创新成果奖、曲阜师范大学“圣地英才”奖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占单位名额,需在《各类别推荐汇总表》中备注说明。
2.校级十佳导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从当年或往年的省级和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中推荐不超过1名,需在《各类别推荐汇总表》中标注,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0名。
(二)推荐参考条件
1.校级优秀导师和十佳导师评选工作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要求,遵照“注重实绩、科学公正、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2.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由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导师职责,在全面考核、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组织推选。
3.推荐人选应为我校专职在岗且2023年有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选评基本条件和要求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曲师大校字〔2015〕81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和工作条例>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和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曲师大校字〔2011〕22号)和《关于印发<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与考核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22〕52号)等文件规定,推荐人选还应符合《推荐参考条件》(附件2)相关要求。
二、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一)项目及数量
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学校择优评选10个。
(二)推荐参考条件
1.导学团队主导师需为我校2023年有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导师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
2.校级优秀导学团队选评基本条件和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表扬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3〕10号)通知要求,还应符合《推荐参考条件》(附件2)中相关要求。
三、评选推荐程序
1.申报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3);申报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需填写《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4);推荐表中所填写的各项科研成果、获奖和项目等均需提供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提交学院初审。
2.各培养单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推荐,认真审查《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确定单位推荐名单并填写《各类别推荐汇总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
3.学校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统一评选推荐,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评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或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1)所指导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2)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中存在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不通过或论文评审、答辩不通过者;
(3)指导的毕业研究生中在一年内存在不按时注册、集体活动无故缺席、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者;
(4)不能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或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者。
四、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各类别推荐汇总表》(附件3-5)Word版和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及推荐人选的电子版佐证材料汇总后打包以“xx学院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qfnupy@126.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9日上午10: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徐 璐 4455297 陈晓婷 4456284
附件:1.优秀研究生导师名额分配表
2.推荐参考条件
3.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4.曲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
5.各类别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