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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6 访问数量: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论文评审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曲师大校字〔2019〕56号)现可对评阅合格学位论文组织答辩为保证答辩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312月15日前完成

二、具体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5-7人组成,委员中至少有2-3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外单位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人。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外籍专家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

2.各单位研究生答辩秘书或教学秘书答辩前一周须提交《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培养单位审查意见”栏目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到研究生处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领取答辩记录纸和表决票并组织答辩。

3.答辩采用线下形式,培养单位通过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布答辩的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时,答辩人一律使用课件进行

4.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恪尽职守,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学术荣誉感把好学位论文的意识形态和质量关坚决防范学术不端问题的产生,守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生命线。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专家审核职能,严格程序,规范流程,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5.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紧抓每一个环节。本次论文答辩过程,将由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全程抽查、监督,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一经确定后,不得再作调整。

三、材料提报

请各培养单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excel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qfnupy@126.com2023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秘书人员名单》11月28日上午10:00前报送;《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研究生学位论文政治立场及意识形态审核结果》授予学位推荐票12月15日上午10:00前报送。

联系人及工作分工:

   4455297,分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宋华明 4455522,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工作

陈晓婷 4456284,负责学术学位研究生答辩工作。


附件:2023年下半年答辩相关附件材料


                                                      研究生处

                                                       2023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