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配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的实施,做好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论文评审等有关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2号)(附件1)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为我校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和目前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兼职(行业、思政)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已调离且不再指导我校研究生的导师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处理。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1.为方便各培养单位开展工作,学校已将去年上报系统的历史数据发送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填报。
2.本次填报已将个别字段统一进行更新,请各培养单位结合本次报送汇总表的新要求,及时更新维护表格中的具体数据,信息维护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数据表较去年增加了后四列,请补充所有人员相关信息。
3.去年数据中导师信息需要保留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更新;需要删除的请在表格首列标明“删除”字样以及删除原因,勿直接删除;需要新增的,增加在去年数据后并在表格首列标注“新增”字样。
4.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专家库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10:00前将本单位专家信息汇总表(excel版及单位负责人在左上角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qfnupy@126.com。
联系人:徐 璐 0537-4455297;
陈晓婷 0537-4456284。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3:专家信息汇总表
附件4: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