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学位 > 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1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自实行校院两级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对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曲师大校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委员会委员组成

1.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两校区各由7-10名督导委员组成。两校区设主任1人,副主任各1人。

2.督导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选聘,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可以连聘连任。督导委员会成员如遇缺额,由学校研究增补。

3.督导委员会受分管校长领导,研究生处负责协调安排督导组的具体工作。

二、选聘条件

1.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较为丰富的研究生教育工作经验,学术造诣高,在本专业领域里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心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上敢于严格要求,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发表不同意见

4.身体健康,能坚持督导工作。

三、工作职责

根据25号文相关规定,督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学期初制定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学期末总结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并向学校提交督导报告。

2.开展研究生教学及教学管理督导工作。

3.对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4.配合研究生处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

选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遴选推荐、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

1.32126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报名。

2.326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推荐遴选工作,推荐1-2,并将推荐结果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学校审定后,文公布督导人员名单。

、材料报送时间

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申请表》《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选拔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word版、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326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qfnupy@126.com

联系人:徐    4455297;

陈晓婷  4456284。


附件:1.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申请表

2.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选拔推荐表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