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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撰写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总结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8 访问数量:

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

日前,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了《中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研讨活动筹备方案》,根据筹备方案安排,各培养学校都要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教育专业学位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请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结合本院特色,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具体安排如下:

  1. 一、撰写要求

  2. 1.全面总结本学院自开展教育专业学位教育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深入挖掘本院教育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经验和特色,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并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切忌面面俱到,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3. 2.培养学院应组织一个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导师、任课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专家参与的团队共同撰写总结报告,而不是仅交给某一个具体的管理工作人员完成。

  4. 二、材料报送

  5. 1. 2015年7月10日上午11点前,各培养学院成立撰写团队,并将名单(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研究生处。

  6. 2. 2015年7月25日前,各培养学院将总结报告的电子版报研究生处。

联 系 人:王其涛

联系电话:0537-4456284

电子邮箱:qfnuzyxw@126.com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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