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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3 访问数量:

各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案例征集对象与范围

2021年招收教育硕士的每个专业领域,应提交1-3项教学案例;一人可以提交多个教学案例。学院提交多项教学案例的,汇总表中须进行排序。

二、案例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近3年国内教育发展的现实和热点问题采编。

(二)未被国内外其他案例机构收录,也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

(三)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附件1)为依据,提交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案例,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目前不接受视频案例。

(四)其他相关要求,查看《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附件4)。

三、日程安排

(一)各单位于2022年2月9前,将本单位参加案例征集工作的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zyxw_cxt@163.com

(二)各单位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征集的每个案例按“教师姓名+专业领域名称+案例名称”格式命名,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所有案例和汇总表以word文档形式汇总发送至zyxw_cxt@163.com;并将教学案例(首页本人签名)、教学案例汇总表纸质版于2022年2月18交研究生处(曲阜:1号办公楼311室;日照:会馆2309室)。

四、案例评审与奖励

(一)学校对教学案例初审。通过初审的教学案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https://case.cdgdc.edu.cn/),第一作者须打印《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作者授权书》(附件2)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二)根据学校《教学成果奖励管理办法》,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案例,学校将给予奖励

五、如有问题,欢迎垂询

联系人:陈晓婷; 联系电话: 0537-4456284。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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