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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9 访问数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1年半年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人员的论文评审已基本结束,现可对评阅合格学位论文组织答辩,把好学位论文的意识形态和质量关。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答辩采用现场形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在2021年1215日前完成,答辩程序等相关事宜,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曲师大校字〔2019〕56 号)执行。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外籍专家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设秘书 1 人;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5-7人组成,委员中至少有2-3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外单位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人。

3.各单位答辩秘书于答辩前至少一周到研究生处审核《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审核无误后,领取答辩记录纸和表决票进行答辩。

4.各单位要在校内公布答辩的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答辩时,要求答辩人一律使用课件。

5.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恪尽职守,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坚决防范涉及违反党的意识形态、学术不端问题的产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学术荣誉感守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生命线。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专家审核职能,严格程序,规范流程,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6. 材料提交

1)112610:00前上交《2021年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秘书人员名单》。

2)121517:00前上交《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研究生学位论文政治立场及意识形态审核结果》。

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至研究生处(曲阜校区交行政办公楼311室,日照校区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电子版发送至qfnupy@126.com。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垂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人:辛文 陈晓婷

话:0537-4455522;4456284


研究生处

2021年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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