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对拟于2022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形式与组织
1.答辩采取线上答辩形式于2022年6月6日前完成,《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1,《论文答辩公告》见附件2,相关流程和要求见《网络视频答辩申请流程及要求》(附件3)、《网络视频答辩流程及要求》(附件4)。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或教授、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外籍专家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5-7人组成,委员中至少有2-3位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外单位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人。
3.各学院至少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1)(word版和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邮箱:qfnupy@126.com,研究生处将安排人员全程督查各学院论文答辩情况。
4.各学院答辩秘书至少在答辩前一周到研究生处(曲阜校区1号办公楼311室,日照校区会馆2309室)审核《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审核无误后,领取答辩记录纸。
5.各学院应对网络视频答辩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并保存完好备查。
6.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要恪尽职守,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坚决防范涉及违反党的意识形态、学术不端问题的产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学术荣誉感守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生命线。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专家审核职能,严格程序,规范流程,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7.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续工作
(1)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和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应及时督促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完成:
①按照答辩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②完成各类答辩信息的填写;
③做好答辩材料的整理和学位申请纸质材料的准备工作,《答辩决议书》等需要答辩主席签字的材料,统一采用邮寄形式,由答辩主席签字后寄回学校。
(2)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审核,并将相关信息及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二、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务必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暂行办法》和《曲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曲师大校字〔2019〕56 号)执行。
2.所有的校外专家和答辩研究生采用视频形式进行,校内答辩委员、答辩秘书由学院统一安排答辩场所和答辩设施,答辩场所、参加答辩人员等的安全防护措施,应严格遵守学校和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3.提前谋划,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好线上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网络通讯和电话等方式简化相关手续,保障线上答辩软硬件平台运行平稳,确保答辩工作顺利开展。
4.答辩结束后,学院于6月9日下午5点前将《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和《研究生学位论文政治立场及意识形态审核结果》两份材料电子版(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qfnupy@126.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陈晓婷
电话:0537-4456284。
研究生处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