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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6 访问数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毕业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

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中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毕业确认流程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登陆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逐项审核、修改、完善相关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然后再点击页面左侧最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审核页面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申请”按钮,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三、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1、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及时通知有关学生认真审核确认个人有关信息,并在5月20日之前提交确认申请。学校在学生提交确认申请后,将统一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审核上报。

2、已经办理助学贷款但是首次登录该系统的学生,可选择通过登录端口下方“2.使用身份证登录”的方式来登录系统,登陆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并进行有关个人设置;已经登录过该系统的学生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或联系县资助中心索取密码。

3、各培养单位需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在每年 11 月 1 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

4、毕业后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5、因填写学籍信息有误导致尚未毕业却列入毕业名单的学生,以及因休学、留级、出国等原因延长学制的学生,均可凭学校研究生处出具证明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6、贷款毕业生还款注意事项。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还款计划。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内,借款人应在每年12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3年后,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2)提前还款。贷款学生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需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开发银行审批。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对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如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可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应还本息。

8、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借款学生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对没有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依法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借款学生的不良信息。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帮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意识,重视积累自身信用记录,毕业后按时付息还款。


 附件:2020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名单.xls

研究生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