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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6 访问数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0级新生)。

二、评选名额

省级优秀学生4个、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个。

退役复学学生可单独推荐,不占学校正常推荐名额。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5.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不得申报。

    6.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7.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同学,符合以上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5项条件。

    2.担任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干部。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5.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同学,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2.每学院限报一名省级优秀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不得多报(可不报)。

   3.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对于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评选结果须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4.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1. 学院评选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学院评选小组名单、评选办法和评选工作过程(加盖学院公章)。

   2.公示材料。内容包括学院公示公告、公示网页截图、公告栏公示照片(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1式2份,双面印制)

   4.《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1式2份,双面印制)

   5.《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信息一览表》(加盖学院公章)

   各学院将材料于20213410:00前报研究生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院评选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材料。

   材料报送邮箱:

   曲阜校区邮箱:qsdyjsgl@163.com

   日照校区邮箱:rzxqyjs@163.com


 附件1: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一览表.xlsx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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