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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0-04-13 访问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40名,具体要求如下。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博士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烟台大学网站(http://www.y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登陆http://www.ytu.edu.cn,点击“人才招聘”,下同)点击浮窗“烟台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zhaopin.ytu.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9:00—4月25日16:00

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时提供):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

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⑥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⑦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党员证明(加盖党组织部门公章)(附件3);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且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证明(附件4)。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1.面向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招聘的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辅导员1岗位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2.初级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

辅导员岗位2、3、4,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辅导员岗位为1:5)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②面试

辅导员岗位2、3、4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生名次在报名系统或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辅导员岗位报考咨询电话:0535-6882843;0535-6916671

咨询时间:8:00—11:40,14:00—17:40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

附件4:+++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