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指导教师(下简称研究生导师)规范工作程序、了解相关制度要求、提高指导能力、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处要求,法学院于2020年7月15日在学院会议室JC905召开法学院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会(部分外地导师通过腾讯会议同步进行培训),法学院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会主要分为三部分。首先,由学院院长助理李继刚副教授就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章制度、培养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本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等内容进行了解读。李继刚老师重点对学校《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实施办法》《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办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处理办法》《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申诉办法》等与研究生培养关系密切的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并重点强调指出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对研究生培养的全方位重要职责,研究生导师工作是工作岗位,不是荣誉称号也不是职称,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完备的招生条件才可以招收培养研究生。对于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李继刚老师结合教指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职教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通知》《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报告》两个文件精神,根据近几年我院在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如何进行选题,论文写作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论文写作的具体环节等问题向老师们进行了讲解。并对论文的结构、内容等问题进一步统一了学院导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