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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9-28 浏览量:

1955年建校以来,曲阜师范大学扎根世界文化故乡、东方圣城、孔子故里——曲阜,拓展于海滨城市日照。坚奉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校训,坚守弘毅笃行、守正开新、知行合一、顶天立地的曲园精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诸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为山东省乃至中国的教育改革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令人瞩目的曲师贡献。近年来,先后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全国第二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教育部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山东省首届文明校园、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山东一流学科“811”项目建设高校。学校1978年率先在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定向就业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学校招生专业,或到“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主页”(https://yjs.qfnu.edu.cn/)查看学校招生专业、初试参考书目、复试参考书目、各专业招收计划等;学校各专业均接受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二)2026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5人(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情况为准;上级部门正式下达计划后,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拟录取考生当年入学之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相关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040200心理学、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400应用心理专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学术条件之一: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他科研成果1项。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推荐免试

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du.cn/,下同)的相关通知。

▲立功表彰免试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如计划报考我校,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我校,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1016日至10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1010日至10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包括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要求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我校。

7.符合上级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予以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须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按要求准确填写和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研究生处的有关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须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济宁市驻地高校(含我校曲阜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或户籍在济宁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770曲阜师范大学)报名、网上确认并在我校曲阜校区参加考试。

其中我校日照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的考生,应选择日照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名和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教育部规定的期限内(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1220日至21日;其中,12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21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请参考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的《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学术学位,体育、应用心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金融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 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的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

除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其他科目均为学校自命题;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五)考生初试成绩查询方式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七、复试录取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二)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学生证、定向就业合同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及各学院官网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另行公布。

(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以我校其他具体通知为准;跨学科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不需要加试。

(七)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符合上级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十)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届时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时我校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安排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录取的教育硕士学制为4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8000/学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录取的教育硕士按照3年学制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山东省发改委最新批复文件为准)。

(二)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各类奖助学金,具体如下:

1.国家助学金

每生6000/学年,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

2.国家奖学金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特别优异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学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除外),具体标准以学校发文为准。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学校设曲阜和日照两个校区,各招生学院(所)培养校区可查看研究生处主页公布的招生章程或各学院简介;因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因素,部分招生学院(所)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十一、毕业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招生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教育引导考生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他事宜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学校参考2025年的录取人数等因素填写,仅供参考,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我校2026年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

邮政编码:273165

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4455327

学校研究生处官网:https://yjs.qfnu.edu.cn/



附表

我校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和培养地点

招生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培养地点

文学院

0537-4456375

闫老师

曲阜校区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633-3980511

刘老师

日照校区

历史文化学院

0537-4453471

吕老师

曲阜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

0633-3980376

杨老师

曲阜校区

外国语学院

0537-4456878

唐老师

曲阜校区

教育学院

0537-4456710

张老师

曲阜校区

继续教育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院)

0537-4458101

何老师

曲阜校区

美术与书法学院

0537-8933670

陈老师

曲阜校区

音乐学院

0537-8933887

戴老师

曲阜校区

体育科学学院

0537-4456524

李老师

曲阜校区

经济学院

0633-3981756

孙老师

日照校区

法学院

0633-3981706

郭老师

日照校区

翻译学院

0633-3980601

黄老师

日照校区

孔子文化研究院

0537-8933957

刘老师

曲阜校区

心理学院

0537-4457005

王老师

曲阜校区

艺术设计学院

0633-3980360

王老师

日照校区

自动化研究所

0537-4455719

杨老师

曲阜校区

数学科学学院

0537-4458563

齐老师

曲阜校区

物理工程学院

0537-4456167

韩老师

曲阜校区

化学与化工学院

0537-4458301

刘老师

曲阜校区

传媒学院

0633-3980320

韩老师

日照校区

计算机学院

0633-3980461

尚老师

日照校区

生命科学学院

0537-7038708

赵老师

曲阜校区

地理与旅游学院

0633-3980781

朱老师

日照校区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0537-4458056

管老师

曲阜校区

管理学院

15166450868

王老师

日照校区

工学院

0633-3981777

任老师

日照校区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537-8933938

曹老师

曲阜校区

运筹学研究院

0633-3980326

苏老师

日照校区